臺海網(微博)1月15日訊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台當局“監察院”今天(15日)通過“監察委員”洪德旋、吳景觀設計豐山所提的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案調查報告,報告指出,黃世銘違失情節重大,傷害司法威信。
  “監察委員”洪德旋、吳豐山曾兩度提案彈劾黃世銘,但分別以5票對5票,6票對6票,彈劾案沒過關。“監察院司獄委員會”今天二手餐飲設備買賣則通過2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。
  這份調查桃園婚禮佈置報告有420多頁,調查報告指出,黃世銘指揮監督特偵組偵辦20111年度特他字第61號案件時,藉由“一案多查(監)”的監聽方式,發掘新案,並輕率監聽“國會”總機,又召開記者會否認,嚴重背離註意義務,傷害司法威信。
  調查報告指出,黃世銘指揮監督特偵組,以貪瀆罪嫌被告身分監聽檢察官林秀濤並現譯的同時,再藉證人身分偵訊,剝奪林秀濤依“刑事訴訟法”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與選任律師辯護等各項權利,濫用刑事偵查權力,以逸脫法律侵害人權方式,遂行辦案目的,有悖正當法律程序、化療飲食無罪推定原則等現代法治基本原則,違失情節重大。
  調查報告呼籲,“行政院”會同“司法院”審慎研議檢討修正相關法令規定,遏止濫權監聽、濫用刑事偵查權力等情事餐飲設備,建立有效制衡機制,重拾人民信賴,重振檢察機關威信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:台監察機構:黃世銘違失情節重大傷害司法威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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